一、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、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利得和损失不得相互抵销,应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; 二、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、在建工程、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,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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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HKICPA考试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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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16 09: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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